9月16日,工信部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76号建议的答复。在答复中,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下一步将围绕推广甲醇汽车、支持甲醇汽车产业发展、探索绿色甲醇汽车新模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甲醇经济发展。
(一)加快推广甲醇汽车。总结甲醇汽车试点地区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对甲醇汽车的认可度。支持晋中市等试点地区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快推广甲醇乘用车、甲醇重卡等商用车。
(二)持续支持甲醇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提升甲醇汽车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更新完善配套标准,健全甲醇汽车全产业链技术能力。鼓励企业面向消费者需求,在不突破现有产能的基础上,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多元化,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促进私家车领域的推广。
(三)探索“绿色甲醇+甲醇汽车”新模式。推动落实《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鼓励晋中市发挥煤化工产业基础优势,推进煤化工与“绿氢”“绿电”等产业耦合发展,加快实现绿色甲醇规模化生产。支持推广甲醇汽车,探索交通运输领域降碳的绿色甲醇汽车新方案。
(四)推动研究双挂车标准。密切跟踪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的双挂车标准前期研究进展,结合产业发展需求,适时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