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据央视 记者11月2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就《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工信部表示,通过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将有利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方面,突出了安全两个字。试点企业应具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风险与突发事件等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应具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监测服务平台,可对试点车辆的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并建立报告机制。在试点城市方面,应当具备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管理政策、组织协调机制等政策保障条件。同时应当具备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共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高精度地图等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试点道路的交通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