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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在今年1月4日购买了一辆宝马X5,新车行驶第三天就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起,将车子开回到4S店检修了几天,4S店告知陈先生这辆车整个发动机要更换发动机就像人的心脏,如果新车买来第三天就要更换发动机,那这个车肯定是不想要的,陈先生要求退车。
1月21号店方跟陈先生沟通好同意换一辆新车,但直至今日依然没有给陈先生换车,期间以调车、疫情、停产、缺部件等等理由推脱。其中,6月份时,店方告知陈先生因为换车前的前置程序让陈先生先配合店方完成更换发动机号,变更后却告诉陈先生车子修好了,发动机更换了,不用退了。陈先生不同意表示必须退车并对此做出一些赔偿。
我们接线了4S店售后的周经理,周经理说店总也跟陈先生进行了一些沟通,车子不退,现金补偿5万外加3万的代金券,告知我们因为他这个车隔的时间太久了且损失太大了,店方目前承担不了这么高的费用。
但是我们认为时间拖得久并不是陈先生造成的。而是4S店一拖再拖,现在摆在店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第一条路如果答应给陈先生换又无法完成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应该是退车处理,因为陈先生是同意换车,但是是店方没有新车可以换给陈先生,所以退车。且退车所造成的一些损失应该由店方承担。
第二条路更换新的发动机,并且进行索赔,如果陈先生不接受的话,我们认为这个事情应当是同意给陈先生退车,建议周经理再去跟集团沟通申请一下,当然两条腿走路,如果能跟陈先生达成谅解备忘的话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