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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是道路上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但如果细心发现,道路上的电动车悬挂着不同颜色的号牌,这主要是用来区别电动车的属性,众所周知,新国标电动车是上绿色号牌,而其他颜色的号牌,有可能是电摩,但电摩数量整体不高,更有可能是非新国标电动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超标电动车”。
【资料图】
超标电动车悬挂的号牌是只有临时性的,不具备长期上路的资格,而不少地方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临近,今天小行家就来带您了解,在明年1月1日起,多地已经明确,超标电动车到期不能上路,违规上路可面临处罚,车主要抓紧置换了。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我国的电动车大省之一的浙江,根据2020年7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浙江的非新国标电动车过渡期至2022年12月31日,从2023年1月1日起,在浙江全省范围内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如果继续违法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处300~500元罚款,拒不改正最大可处没收车辆。
而2023年1月1日到期的不止浙江,广东佛山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有蓝色和黄色2种号牌之分,其中黄色号牌已经在今年9月过渡期截止,而另外一种蓝色号牌,也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车主一旦骑行上路将面临交警处罚。
另外,在2023年1月1日非新国标电动车不能上路的还有辽宁大连,根据2021年8月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登记并发放过渡期标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明年1月1日起,将不得继续上路。
2023年将是各地超标电动车集中到期的一年,到期之后的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小行家也经常遇到一些车主问道:为什么超标电动车要设定过渡期,不能像普通的电动车一样,长期使用,用到自己报废为止呢?针对这个话题,小行家从超标电动车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电动车行业的发展,为您解答疑惑。
超标电动车自身问题
任何交通工具,都具有隐患,这是能够达成共识的,而降低安全隐患的方式无非就是两种,第一种是做好足够好的安全防护,比如汽车,有安全带,有安全气囊,还有十分坚固的车身外壳,第二种就是控制速度,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宣传标语,十次事故九次快,合理的降速,是降低安全隐患的有效方式之一。
而超标电动车和以上两种降低安全隐患的方式格格不入,超标电动车没有足够好的防护,一些超标车安全性不达标,另外,时速又很快,没有标准限制,不具备安全性是困扰超标电动车上路权益的重要因素。
行业发展的问题
只有“良币驱逐劣币”,行业才能得到更健康的发展,超标电动车和新国标电动车相比,新国标车就是“良币”,而非标车就是“劣币”,而交通工具又是一个特殊的种类,大部分消费者选择车辆,只看实用性,往往很容易忽视它背后的安全性,大家总会抱着“幸存者偏差”的心态,因此,很难自主的做到“驱逐劣币”。
那么,限期上路的管理政策,其实就是考虑车主利益和“驱逐劣币”的一种妥协式方式,既保障超标电动车可以多用几年,又能在区域内统一的时间进行淘汰这类车辆,达到电动车行业发展健康化、规范化,实现上道路的电动车,都是相对更安全的。
小行家总结
超标电动车有序淘汰是大趋势,随着距离新国标实施越来越久,将会有更多地方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车辆不能上路,在这些地方的车主,要提前做好置换车辆的准备,在过渡期到期之后,不要继续骑行,否则就会有相应的处罚,比如上面提到的浙江,不仅会罚款,最大处罚还会没收车辆,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那么,对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截止,不能继续上路,您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