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戚耀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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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利的中高端新能源品牌吉利银河高调面世,一时间引发业界关注,可没多久就招来了风波。
2月28日,网络流传一封长安汽车委托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的律师函,称吉利日前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大量抄袭长安概念车、量产车,严重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当日下午, 吉利汽车集团官方微博发布了声明称:网传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对其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吉利表示,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从网上流出的对比图来看,两者在前脸和后尾有着近似的设计结构。但是更多的细节并没有公布,目前都是停留在表态,而不是技术性较真的层次。究竟有没有抄,等真车出来,放在一起就清楚了,在此不作结论。
但是这终究涉及到何谓抄袭、模仿、超越这一类的“千古问题”了。
通常而言,要判断抄袭,最直观就是从两个相似结构对比来进行鉴别。假设A的关键设计是创新性的、见所未见的,后来B的结构和A的一模一样,那大概就叫抄了。如果某个结构和造型在业界已经广泛使用,已经分不清、也无法去追问谁是第一个的时候,那就难说了。
比如汽车窗框是设计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是谁又能说自己的弧线造型是前所未有的呢?假如A在尺寸或局部上有变化,把方的变成圆的、宽的变成窄的,把银边变成黑边,本质差异性很少,连申请专利都很难。如此去投诉别人抄袭,就会显得理据不足。凭什么说B抄的是A,难道A不也是在改造C吗?正如苹果手机设计是划时代的,但是具体到滑屏、接口、摄像头等设计一直都在被业界复制,让专利无数的苹果也难以分辨。
这里有很重要一点,内核才是很难被抄袭的,也是不用费口水去分辨的。或者说,如果一个企业真去抄袭内核,那就是自认山寨了。
更重要的是,车企之间的竞争重心,首先是品牌之争,其次是技术之争,然后是价格之争,至于设计外形之争反而是次要的。对于消费者来说,会因为颜值设计而选择某个车型,但是不会因为车型设计有近似,就认错了企业,还买错了车。
因此,当下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接受度,直接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原创积极性和必要度。企业会因为避讳知识产权风险、为了竞争需求而追求原创设计。同时,也会因为市场宽容度而放弃无止境的追求。比如某个国际品牌在形成家族设计谱系后,也不会每年都花很多资源去进行全盘创新。只要是能用好用的设计,竞品之间都会互相模仿,然后一个比一个进一小步,最后形成了大规模的普适性。
创新是企业的灵魂,可当下又有哪一个是完全横空出世的伟大发明?尤其在人工智能chatGPT风靡之后,人类智慧和机器储备之间也在互相叠加与激荡,不断长出新的知识。这会让“原创”的定义变得含混不清,对世界来说,“见过又没见过”“似真人又像是机器人设计”的创造物却会层出不穷地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