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中国车市,可谓”补“字当头。继湖北、吉林等省份之后,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加入到这场购车补贴大战之中。
据不完全统计,从3月15日开始,包括北京、重庆、成都、西安、合肥在内的五个城市,相继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措施和通知。其中成都市龙泉驿区宣布,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正式开启“产销联动”汽车消费,发放补贴总金额1亿元,单车累计补贴最高15万。
【资料图】
北京:投放千万元专属消费券,单车最高补贴8000元
3月1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宣布,在3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将开启购车优惠活动,面向石景山区购车的消费者投放千万元专属消费券。具体优惠金额为,消费者购买10万元(含)-20万元以下车辆,每台车可领补贴2000元;购买20万元(含)-50万元以下车辆,每台车可领补贴5000元;购买50万元(含)以上车辆,每台车可领补贴8000元。
3月18日,北京市平谷区启动发放2023年第一期汽车消费券,按照优惠规则,购买售价10万元以下汽车,单车直降2000元;购买售价10万(含)-20万元汽车,单车直降3000元;购买售价20万(含)元以上汽车,单车直降4000元。除购车补贴外,在活动期间,消费者还可登录“消费地图-平谷区”微信小程序平台购买100元抵2000元购车礼包,享受多个汽车周边礼品和服务。
重庆:补贴涵盖新能源车和燃油车,最高3000元
3月20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实施乘用车置换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宣布,对当前正在实施的新能源乘用车置换补贴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现《通知》决定,重庆市自3月20日起,不再实行旧车置换,直接对消费者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给予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总额、补贴标准及方式、申报渠道及程序不变。
具体内容为,自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消费者,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或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的,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成都:补贴总金额1亿,单车累计补贴最高15万
3月17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宣布,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正式开启“产销联动”汽车消费,发放补贴总金额1亿元,单车累计补贴最高15万。
据悉,本次活动参与的品牌车型涵盖纯电、混电、插电。本次活动的补贴方式分为,一次性购车补贴和汽车消费券抵扣两种方式,个人或法人消费者在成都市经营纳统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一汽-大众、一汽丰田沃尔沃、神龙汽车、大运汽车领克、红旗等企业的指定车型,在规定期限内上牌,叠加企业匹配的优惠补贴,每辆车将获得15000-15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贴。
西安: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000元
3月21日,西安市出台《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来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
《措施》指出,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并且,《措施》称,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合肥: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00元
3月15日,合肥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此来落实之前发布的2023年《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中的第3条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
具体来看《通知》的申报范围,自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需取得合肥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予每辆车不超过5000元的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分别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财政补贴。
封面新闻记者 张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