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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试驾车需谨慎 别为捡便宜而吃亏
浙江省报讯 (通讯员 张瓅文 记者 张瑚滢) 区市场监管局余杭所日前接到一起汽车消费投诉,吴女士称去年从4S店购入一辆奥迪A4L,最近发现购车合同上写的车况与实际不符,还有3次出险记录,理赔金额累计近3万元。她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遂向余杭所投诉希望商家退车。
吴女士认为,4S店出售事故车辆,涉嫌销售欺诈。而4S店则表示,该车辆是试驾车,虽为二手车但未上牌,从厂家购入时也未被告知具体理赔和维修记录,在系统里也无法查询到。
经过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表示愿意回收吴女士的奥迪A4L并退还全部车款,同时承诺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给予较大优惠。吴女士表示对结果满意,接受了该方案。